圆圈正义
# 时间
从 2024
年 01
月开始读《圆圈正义》居然一个月不到的时间读完了,看这个时间我自己也觉得挺惊讶的,第一次这么迅速的就读完了一本书。我自己都感觉没有认真的读完,但既然读完了的话,还是按习惯写个读后感吧。
# 缘分
这本书呢,是我 2024
年的第一本书,是我精心挑选的,我想看看顶级法学家对于正义是如何理解的,所以就开始读了。
# 何为正义
我一直认为这个世界上其实并不存在公平,所谓的正义不过是高等级的圈子对低等级圈子的施舍而已。所以我认为的正义却分为两种,一种是施舍的正义;一种是拼命的正义。
但是,我在圆圈正义中看到了一拨人,为了正义而坚持并同时保护自身的人,这样的人虽然没有很热血、很励志,但他们是真的为了实现正义而在努力着,并且持续性的努力着。
# 缘何鄙视
其实在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,我看到结尾基本上都处于丧气的状态,因为我一直看到的是我期望如何、我希望如何......都属于一种期待、道法自然的形态,完全不存在努力或者去争取的积极心态,加上作者属于顶级圈子里面的一员,更是加重了失望的情绪进来了。
# 何为法治
法治这个东西其实的核心还是人治,只是人参与事件中的调配程度而已,法治这玩意其实还是算一个美好的愿景吧。 就像我在我公司写的程序一样,原本通用形态已经足够了,但是客服呢,为了一个人就要求增加功能,好好的自动化的东西非得变成手动挡。法律这玩意和程序差不多,其实都是优先出框架,然后不停的迭代,以期达到自动化的过程。
# 美句欣赏及点评
行为有自然结果和非自然结果, 追逐自然结果非常道德, 而如果追逐的是非自然结果, 那就非常的不道德。
如果人只是手段, 这会走向毫不掩饰的极权主义。如果人只是目的, 那也会走向过于放纵的个人主义。
我们很容易对他人的动机作出恶意的评价, 严于律他、宽于律己是人之本性。
每当想对他人的动机作出恶意的评价, 我们要先有一个代入——去想一想在类似的情况下, 我们的行为举止是否会比他人更高尚。”
- 这种代入是需要真实的完整的正视内心的想法
没有最终的成功, 也没有致命的失败, 最可贵的是继续前进的勇气。
- 只有上路了才有机会选择成功还是失败,连路都不上那就只能接受失败了
爱'人类', 却不爱具体的人是很多文人的通病
走出自恋, 走出仇恨, 成为一个真正富裕的人。
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, 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是污染的水源
- 执法者更应该敬畏法律,普通老百姓会依据生活经验去过活,非愤怒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涉及到法律。而执法者,法律便是生活的一部分或者说是法律的代言人
法律工具主义是权力至善的必然体现
- 所谓的善,不仅仅有菩萨的慈悲也有金刚的怒目
已有的事, 后必再有; 已行的事, 后必再行。日光之下, 并无新事
- 为什么要读历史,因为无论身处何朝何代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
国家权力绝不是完美无瑕的, 刑法也不应成为统治者任意操控的工具。刑法要追求公平和正义, 而不能唯权力马首是瞻。法律是对世俗社会的诫命, 它要约束包括统治者在内的一切权力。在这个意义上, 不是法律匍匐于权力之下, 而是权力在法律之下俯首称臣。
- 国家权力其实也是人意志的体现,无论是哪个阶层的人都需要归纳在法律的体系下,秦朝灭亡那么快的原因就是因为颁布法律的人在法律体系之外,与之亲近的人容易钻空子
在法治社会, 刑法不再是“刀把子”, 而是“双刃剑”:一刃针对犯罪, 一刃针对国家权力。
- 法律应该是为了保证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公平。即法律其实是帮助受害者,而不是偏向于弱者。
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,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
- 该法案的意义在于所有的判罚均需要法律存在已知的规定,这条规定在前期一定有大量的案子无法判决,需要依托高院来进行,但该规定能极大的促活法律完善的进程
往往是那些善良的愿望, 把人类带入了人间地狱。
- 现实往往是打着为你好的旗帜,光明正大的去憋屈死接收好意的人
法治的基本要义在于用公开的规则去约束权力, 让民众能够有合理的预期, 免于惶惶未知的恐惧。
对未来的合理预期是所有生物存活的基本条件。
一个伟大的民族从来都应以开放的心态去汲取一切人类的智慧成就。
- 一个伟大的国度不仅仅应该只听赞美,而是要允许所有的言论出现,除非是战时状态,直接言论管制
一旦进入司法体系, 涉案的当事人无论有罪还是无罪都会感到恐惧。
因真理、得自由、以服务
唯有真理的光照, 才能学会谦卑, 走出自我的偏狭, 从而自由而不放纵, 独立而不狂狷, 尽责而不懈怠。
自由的目的是责任, 一个越自由的人越懂得去服务大众, 去成全他人的幸福。
在泰坦尼克号沉没时, 人们主动让妇女和儿童先走, 许多超级富豪把生的希望让给了他人, 人性的高贵在那时彰显无遗。
- 不难想象现在的富人会直接转账让其他人给他留位置
真正的贵族不是财产上的富足, 而是精神上的高贵, 知道自己肩负的责任。
司法实践中有些司法机关习惯性地认为, 民众必须接受法律所推行的价值观, 而忘记了法律的价值观本身来源于民众朴素的道德期待。
- 法律是人性道德最低的保障
人们的愚蠢、软弱和无知, 在所有人类制度中都留有深深的烙印, 就像其他任何时代和地点一样, 他们现在仍然清晰可见
在任何情况下, 立法都要适应一国当时的道德水准。如果社会没有毫不含糊地普遍谴责某事, 那么你不可能对它进行惩罚, 不然必会“引起严重的虚伪和公愤”。
法律不可能比它的民族更优秀, 尽管它能够随着标准的提升而日趋严谨
有些鸟儿是永远关不住的, 因为它们的每一片羽翼上都沾满了自由的光辉!
- 自由是生物的本能
抽象的人类只是一种完美的概念, 它总是可爱的, 对概念的爱只需投入脑力,但对具体的人的爱则需投入真实的感情。每一个具体的人都不完美, 都有可鄙之处。一个人越是陷入对抽象人类的爱,就越是厌恶真正具体的人。
- 抽象的人其实并不能称之为人而是人类所有美好事物的集合,他是完美的,但具体的人哪怕是圣人也一定存在缺憾,没有缺憾的人也无法成为圣人,因为进无可进了
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不断努力而梦想永远无法实现, 而我们的人生正是如此。很多时候, 我们不得不直面理想落空的现实。
有史以来, 享有特权的群体, 很难自愿放弃他们的特权, 个别人还有可能看到道德之光, 然后主动放弃他们不公正的行为。但是群体不如个人讲道德。
- 已经尝过特权的味道,怎么能再咽得下去那糟糠呢。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
你当自卑视己, 切勿狂妄自大
- 你当谦卑视己,切勿狂妄自大
道德判断, 永远要先己后人。
- 这是很难做到的,人无完人,一旦陷入这样的思维圈子后就基本上没有评价他人的能力了
不要对人性抱以过高的期待, 永远要警惕人性深处的幽暗
法律只是对公民最低的道德要求
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对, 也没有什么是绝对的错
勇者愤怒, 抽刃向更强者; 怯者愤怒, 却抽刃向更弱者。
权力导致腐败, 绝对权力往往导致绝对腐败。
已有的事, 后必再有; 已行的事, 后必再行。日光之下, 并无新事。
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,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
- 如果对于还未定论的行为进行处罚,那么社会的创新也就不存在了。法律想要完善必然需要钻漏洞的人,及时查缺补漏才能完善法律,并取信于民
法律只是对人的最低道德要求, 它不可能也不应该强人所难
- 法律是以惩罚为目地的约束,惩罚应当以最基本的通用的行为或道德为框架进行的,而不能因道德上的滑坡强制增加义务
公民有知法守法的义务
- 如果公民有知法守法的义务,那么身为执法者是否也应该有宣扬法律的义务?当今社会,法律已经存在极多条款,身为执法者通常连自己的那部分都不能完整的掌握,怎么能奢求未进行专业学习的人去掌握呢。所以在法律的认知上,普通人不已损害他人利益为基准去理解法律就差不多了。
司法要倾听民众朴素的声音, 刑事责任的一个重要本质是在道义上值得谴责。
- 司法的处理决定了法律是否能让老百姓信服,司法部门其实是一个政权对于民众展现公信力的重要窗口
憎者唯见其恶, 爱者止见其善。爱憎之间, 所宜详慎。
法律无法消灭邪恶, 也很难改造邪恶, 它只能有限地约束邪恶, 避免邪恶的泛滥。
司法者必须结合中国的社会实际, 把握男女平等的时代背景进行取舍
- 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,适当的倾斜一点点可以,但是,在法律面前必须做到男女平等
在一个缺乏敬畏的时代, 人的堕落是没有底线的。
- 在任何时代,人的堕落都是无底线的
纵观人类历史,有能力行动者却袖手旁观, 知情者却无动于衷, 正义之声在最迫切需要时保持沉默, 于是邪恶方能伺机横行。
人类三种事情无法避免, 一是苦难, 二是死亡, 三是邪恶。
既然时间有开始, 那一定也就有结束的那天。
道德不是教导我们怎样才能幸福, 是教导我们怎样才能配得上我们的幸福。
一个人真正的存在是进入第三个阶段的存在——能够跨越“知道”与“做到”之间的这个巨大的鸿沟
- 知行合一
对抽象的人类的爱是无须付出代价的, 但对具体的人的爱则总是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。
真正的爱一定要是付出代价的, 牺牲越大, 爱心也就越大。无须付出代价的爱不是为了欺骗自己, 就是为了欺骗他人。
真正的爱一定要付出代价, 要在牺牲中学会忍耐
在浪漫主义看来, 规则必须打破, 只有突破规则的紧身衣, 人才能获得最终的解放, 获得自由
对于他自己, 对于其身体和心灵, 个人就是最高的主权者。
- 和平年代对于不妨碍他人的想法或者行为,个人便是最高主宰,任何人或组织应当尊重其个体的意志和行为
你在求知的过程中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无知
如果你想从他人身上支取感情, 你首先必须存入足够的感情。
要想与人和睦相处, 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, 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要有宽容的心, 接受他人的缺陷和不足, 所谓“海纳百川, 有容乃大
这代人的自主意识要比他们的前辈强得多, 一见钟情, 婚了; 一怒之下, 离了。
当我年轻的时候, 我的想象力从没有受过限制, 我梦想改变这个世界。
当我成熟以后, 我发现我不能够改变这个世界, 我将目光缩短了些, 决定只改变我的国家。
当我进入暮年以后, 我发现我不能够改变我的国家, 我的最后愿望仅仅是改变一下我的家庭。但是, 这也不可能。
当我现在躺在床上, 行将就木时, 我突然意识到: 如果一开始我仅仅去改变自己, 然后作为一个榜样, 我可能改变我的家庭; 在家人的帮助和鼓励下, 我可能为国家做一些事情。
然而, 谁知道呢? 我甚至可能改变这个世界!我们必须接受失望, 因为失望是有限的, 但我们永远不能放弃希望, 因为希望是无限的。
几乎一切罪恶都扎根于未来。感恩是在回顾过去, 爱着眼于现在, 恐惧、贪财、色欲和野心在眺望着未来。
法治与法家, 一字之差, 却谬之千里。正如八角是烹饪的常用调味品, 莽草貌似八角, 却有剧毒。
我们时常生活在恐惧之中。对于明天, 我们充满着恐惧。我们害怕明天生意失败, 事业不顺, 考试失利, 提拔无望, 计划落空空欢喜。我们害怕明天的种种不可预料。
- 因不确定而恐惧,因恐惧而不停的给自己加防御,合法的加完了就只剩下不合法的了
人越专注于明天, 就越害怕明天, 以致对现在感到困惑和失去动力。
不要活在所有的事情都能事先安排好的幻觉里。最重要的事常常在没有令人焦虑的计划中不期而至。
# One More Thing
我觉得《圆圈正义》这本书其实是算在写一种愿景吧。因为基本上前面的半本书的章节都是以我期望、我希望为结尾,没有看到一句说要去行动的话。说句实际话挺失望的。但是如果连顶级的维护正义的人都是热血沸腾的去行动,而没有谋划的话,那么正义只能是阴谋家的囊中之物了。所以...坏人奸诈,好人得必坏人更奸诈。